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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5 購買生前契約停看聽

購買生前契約停看聽 我國生前契約自92年迄今販售件數已超過21萬件,市場持續成長,也衍生消費糾紛個案。內政部提醒消費者,生前契約提供的是殯葬服務,並非投資商品,目前市場上一份生前契約的價格最高約25萬元,最低也有12萬元,依據市場機制自由訂定,購買時應為自己或親屬提供殯葬服務作考量,切勿抱持投資獲利的心態。 生前契約是在生前預約身後事,屬勞務契約,依照個人的宗教信仰、生活習慣及喜好,由專業公司提供完整的禮儀服務。根據內政部統計,國內合法生前契約業者數量,已自95年的9家增加至現在的26家;販售件數自95年的6萬件迄今超過21萬件;信託金額由95年的20億元,已成長到84億元以上。期間雖有3家業者退出市場,但僅8年時間販售件數便成長3.5倍、交易金額數成長4倍以上,顯示生前契約在國內市場上有持續成長的現象。 內政部表示,生前契約在80年間已在國內市場販售,當時並無管理的相關法律規定,91年將生前契約納入殯葬管理條例管理,當時條例規定殯葬業者販售生前契約須符合一定之規模,以及業者預收費用75%應交付信託,但是有關如信託專戶的提領程序、投資標的之限制,以及於業者破產時該如何處理未有明定,管理強度及對於消費者權益之保障仍有不足,故內政部於96年研提殯葬管理條例修正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在未完成修法前,內政部為保障消費者的權益,要求地方政府每年定期委託會計師會同辦理查核、督促業者提供信託運用查詢管道,於內政部網站公開合法生前契約業者相關銷售資訊,並訂定「查核生前殯葬服務契約協調聯繫機制實施方案」,會同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經濟部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加強查核生前契約業者交付之信託財產。 內政部表示,為完備生前契約的管理機制,在101年已修正殯葬管理條例,增定生前契約須經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始得販售、信託財產運用範圍、專戶的提領程序,以及賦予主管機關公布查核結果資訊的權限,對消費者權益的保障,更是向前邁進一大步。 透過相關補強措施,違法販售生前契約的情形已有改善,但近年來仍不乏接獲消費糾紛個案。像是有業者將生前契約搭配骨灰罐以多層次傳銷方式銷售,致使會員誤認生前契約亦屬多層次傳銷商品,但實際上僅有骨灰罐屬之,因為兩者權利標的不同,得退款的比例也不同,導致消費糾紛。另過去還有業者將生前契約與納骨塔位使用權搭配販售,企圖規避預收費用交付信託的部分,同樣造成消費者對於契約標的認知的誤解。內政部說明,這類搭配販售的商品,如果涉及生前契約的銷售,預收的價金仍應依法交付信託。 內政部最後提醒民眾,生前契約簽約前,務必要先確定是否為合法業者販售,並要求將契約書帶回詳讀,檢查內容是否符合內政部頒訂的定型化契約範本暨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並認清契約的標的為何,才能確保自身的權益不受損害;又因生前契約屬預付型商品,並非毫無風險,購買前務必要瞭解業者經營狀況。 如果民眾想更瞭解生前契約相關資訊,歡迎到全國殯葬資訊入口網(http://mort.moi.gov.tw/)查詢,內政部於網站上已建置「消費保護專區」,並有刊登「購買生前契約一定要知道的10件事」(如附件),消費者購買生前契約時可多加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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