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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16 殯葬管理條例(第30-59條)

第 30 條 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主管機關對轄區內公立......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
第 31 條   公立殯葬設施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得擬具更新、遷移......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
第 32 條   公立殯葬設施因情事變更或特殊情形致無法或不宜繼......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
第 33 條 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應設置登記簿永久保存,並登......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
第 34 條 殯葬設施內之各項設施,經營者應妥為維護。 公墓內......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
第 35 條   私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者向墓主及存放......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
第 36 條 私立或以公共造產設置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
第 37 條 私立或以公共造產設置之公墓、骨灰(骸)存放設施經營......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
第 38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轄區內殯葬設施,應定期查......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
第 39 條 墳墓因情事變更致有妨礙軍事設施、公共衛生、都市發展......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
第 40 條 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主管機關對其經營管理......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
第 41 條 直轄市、縣(市)或鄉(鎮、市)主管機關應依下列程序...... 殯葬設施之經營管理
第 42 條 經營殯葬服務業,應向所在地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43 條 殯葬服務業依法辦理公司、商業登記或領得經營許可證書......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44 條 殯葬服務業於第四十二條申請許可事項有所變更時,應於......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45 條 殯葬禮儀服務業具一定規模者,應置專任禮儀師,始得申......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46 條   具有禮儀師資格者,得執行下列業務: 一、殯葬......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47 條   有下列各款情形之一,不得充任殯葬服務業負責人:......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48 條 殯葬服務業應將相關證照、商品或服務項目、價金或收費......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49 條 殯葬服務業就其提供之商品或服務,應與消費者訂定書面......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50 條 非依第四十二條規定經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許可經......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51 條 殯葬禮儀服務業與消費者簽訂生前殯葬服務契約,其有預......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52 條   依前條第一項規定交付信託業管理之費用,其運用範......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53 條 殯葬禮儀服務業依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交付信託業管理......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54 條   殯葬禮儀服務業解除或終止依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55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為瞭解殯葬服務業依第三十五......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56 條 殯葬禮儀服務業得委託公司、商業代為銷售生前殯葬服務......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57 條 殯葬服務業預定暫停營業三個月以上者,應於停止營業之......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58 條 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對殯葬服務業應定期實施評鑑......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第 59 條 殯葬服務業之公會每年應自行或委託學校、機構、學術社...... 殯葬服務業之管理及輔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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